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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油公(刑)行罚决字[2020]10019号
案件名称:
“6.22”非法存储、运输、处置危险物质案
处罚类别:
非法制造、买卖、存储、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
处罚事由:
2020年6月21日,违法行为人米**从**井购买原油33.75吨,雇佣违法行为人王**、王*钰驾驶油罐车拉运至盐池县**镇被巡查人员发现,现场抓获王**、王*钰,7月13日米**被传唤至公安机关。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米**、王**、王*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米**行政拘留十四日;王**行政拘留十三日;王*钰行政拘留十二日
处罚生效期:
2020年8月7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8月22日
处罚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石油公安局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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