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1年03月10日 09:4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显示公告正文】【显示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ZC/C210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03-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变更为“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更正日期:2021-03-10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本级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401号
联系方式:09515688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0951-6891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俊隆
电话:0951568896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伟明
电话:0951-6891031
五、附件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