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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和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发布日期:2019-12-10 05:08  作者:  资料来源:自治区公安厅 打印     收藏

办理政协提案是公安机关履行部门职责、维护民族地区长治久安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依法接受监督和学习借鉴各方面智慧经验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公安厅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解决了一批事关发展全局、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民生福祉的重大问题,对推动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此,我们切实强化统筹谋划,严格办理责任,狠抓跟踪问效,确保了所有主办、协办提案全部按期办结,提案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我们的主要做法和措施是:

一、提高站位,夯实责任,在加强统筹谋划上下功夫。一是提前部署推动。公安厅党委始终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4月28日,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徐耀同志主持召开公安厅2019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分析研究了今年建议提案的新趋势新特点,并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针对今年提案数量多、时间紧、难度大的特点,我们坚决落实厅领导督办制度,由厅领导对分管部门办理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同时,由厅办公室统筹,组织5个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指导推进工作,落实承办专班、明确承办责任,做到“一盯到底、全程把控”。各承办部门按照“严守办理时效,严循办理程序,严把办理质量”的“三严”要求,区别对待、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稳步推进,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强化专项督办。由厅办公室牵头,组织厅督察总队等有关部门,通过“领导全面参与,部门全权负责、督查全程跟进”的工作模式,对各部门办理工作开展两次专项督查督办,督促指导各承办部门按照工作规范和要求,尽快办理、尽早答复,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同时,将办理工作纳入公安厅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对于办理不合格的建议提案坚决退回重新办理,对工作拖沓、敷衍搪塞,代表委员反映不满意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倒逼承办部门提高认识、提质增效。

二、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在提升办理实效上下功夫。承办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真诚务实、严谨细致的办理态度,努力在沟通联系上有温度、见真情,在措施落实上求精准、谋实效。一是加强沟通交流。把加强与委员的联系沟通作为办理工作的关键环节,作为评价办理工作成效的“硬性指标”,通过多种渠道与委员建立联系,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与委员见面沟通,共同出谋划策,共同解决问题,在互动交流中摸清委员意图,找准问题症结,针对性解答疑惑,争取委员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今年治安总队、交管局两个承办任务较重的部门,专门指派精通业务、熟悉工作、善于沟通的干部开展更加细致、更加人性化的沟通联系工作,用精湛的业务能力、过硬的工作作风赢得委员的理解信任。二是加强联动协调。为确保提案落到实处、发挥作用,我们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尽最大努力使有益的、合理的、可行的提案意见付诸实施。如在办理黑保章委员提出的“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提案”,交管局联合工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严查具有超出经营范围、经营不合格产品、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认证许可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无证照经营、非法改装以及采用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的违法行为,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创造了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案办理过程,说到底是宣传公安工作、密切警民关系、推动社会共治的过程。在提案办理中,我们不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也十分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局面。如交管局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帮助群众分清鱼目混珠的违规代步车,阐明这种车辆的危害性,使群众理解和支持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另一方面,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好媒体舆论进行专题报道,消除群众的误解,增强老年人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同时,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联合质监和工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通过不同媒介,曝光一些违规代步车的虚假广告,让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格车辆,引导老年人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第三,强化督办、严格程序,在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公安厅办公室与承办部门经常保持联系,随时检查办理的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集中办理阶段,每周催办1次,并做好催办记录,对各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每月督办一次。根据工作情况,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负面清单扣分项目。与此同时,我们严格程序质量,对人大代表建议、提案涉及问题,做到渐渐抓落实,为确保建议提案按时办结,公安厅确定办理数量较大的交管局、治安总队为重点单位,及时掌握进度、督促办理。交管局、治安总队及时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坚持一把手审核,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的办理模式。从建议提案的受理、交办、催办、反馈、回访等程序上实行“四定”的管理责任,即“定具体落实单位、定具体承办人员、定任务完成时限、定建议提案办理标准”确保了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对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要求必须将办理情况当面向委员汇报,并请各位委员对办理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提前优质完成了办理任务,确保了我厅按时完成办理工作。

下一步,公安厅将以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抓到底的精神进行回头看,继续加大办理和落实的力度,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做好提案办理的后续工作,不断推动我厅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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