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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宁夏警察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银川召开。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徐海宁出席大会并讲话,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少宣主持会议。
经过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会议选举徐海宁同志为宁夏警察协会会长,刘睿同志为宁夏警察协会副会长。会议听取宁夏警察协会2021年工作报告,审议《宁夏警察协会2022年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警种的协作支持下,全面加强了协会规范化建设,在调查研究、警学交流等方面做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为助推宁夏公安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要推动宁夏警察协会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立足自身定位,积极进取,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建会,确保协会正确的办会方向,切实把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要求落实到协会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加强理论武装,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会政治能力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时刻牢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加强协会党建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
会议要求,要牢记协会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公安中心工作。要进一步提升公安理论研究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更多地产出一些高质量、有份量的研究成果,为厅党委出谋划策,为全区公安事业发展提供有力地理论支撑。不断深化同各地警察协会的交流交往,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方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丰富工作理念思路方法,在交流合作中拓展协会更大的外部空间。充分利用警察协会社会性、民间性、行业性等特点,发挥内连警心、外连民心的作用。在服务保障民警权益上有所作为,切实当好民警的坚强后盾。
会议要求,要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协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要研究熟悉如何开展好社会组织工作,提升做好警察协会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上进一步转变理念,打开思路,多出实招、出新招,推动工作取得新进展,更好地发挥警察协会的职能作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和社团管理规定,严格依照《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事,严格履行《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加强自我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协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会前召开了宁夏警察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警察协会相关会议精神,选举宁夏警察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审议通过《宁夏警察协会章程(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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