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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拓展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成果,现重申有关纪律要求,确保广大党员民警辅警廉洁过节。
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把资金管好用好、用到关键处。
要紧盯节日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坚决防范“节日腐败”。
严禁公款购买、违规收送月饼、蟹卡蟹券等节礼;
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
严禁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或福利;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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