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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区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主动将公安工作融入宁夏绿色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全面推行“森林警长+河湖长+林长+检察长”机制,创新与司法行政部门、生态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形成“联管、联控、联防、联宣”新型生态警务模式,凝聚全域生态资源保护合力,全力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建设。
一、健全联动网络,实现生态警务全域覆盖。一是建立机制强治理。先后联合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关于在河长制工作中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森林警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机制6项,由单一的公安机关刑事执法管制转变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方式管制,开启生态资源保护新模式。二是联合打击聚力量。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厅等部门先后开展了“黄河行动”、“渔政亮剑”、“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专项行动,紧紧围绕重要河湖库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系统等,全方位对污染环境、破坏耕地、非法采矿、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突出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三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提质效。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8部门出台《关于建立部门间联合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大案件会商制度》等机制,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健全、案件衔接不畅、移送程序不明晰等问题,为依法、及时、高效惩处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障。
二、坚持系统谋划,确保生态警务行稳致远。一是做细隐患排查。全区1686名森林警长协同自然资源、林草、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强化对集贸市场、餐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整治以及森林草原火灾的隐患排查。先后查处关停繁殖驯养、经营销售等场所800多处,整治火灾隐患159处。二是警务协作聚合力。组织召开西北警务协作区第十届联席会议,与沿黄省区签订《西北警务协作区公安机关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警务协作机制》,不断强化边界联防联控,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任务策应、合力压缩犯罪空间等目的,逐步构建一体化打防管控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警民融合。与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协作开通“绿色救助通道”,为社会公众参与保护、救助受伤的野生动物提供救治途径,自通道开通以来,共参与救助各类野生动物1800余只。成立公安厅生态保护志愿分队,将全区万名生态护林员及环保志愿者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群防组织,成立“生态义警队”,组织开展联合巡逻、政策宣讲、普法宣传等活动,形成“公安指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生态治理工作新格局。
三、提升核心战力,增强生态警务打击质效。一是强化智慧赋能。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视频资源共享力度,探索“空中巡察+视频巡防+警力巡护”的立体防控模式,实现“一河三山”辖区重点要素全覆盖。完成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刑事侦查巡护系统建设,为生态保护执法实战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强化技战法。树立情报导侦理念,不断强化生态资源领域大要案侦查经营,依托公安网数字警务超市和大数据平台,建立野生动物重点关注资源数据库和首个“涉野生动物犯罪大数据”模型,联动研判涉案线索,形成“块”上有配合、“条”上有协作,合力精准打击的工作局面。三是强化立体化宣传。建立“青山宣传工作室”,精心制作90多部生态环保类短视频,依托“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着力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有效激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守护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新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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