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门户网站!
红寺堡区位于罗山北部,这里气候干旱,是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降雨量少,辖区现有60条872公里沟河道。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维护辖区河湖生态环境安全的职能作用,将全部沟河道列入河湖警长管理范围,多措并举推动河湖警长制落地落实,为切实维护河湖长治久清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精心部署,构建组织体系。红寺堡区公安分局成立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局、派出所、警务室三级河湖警长体系。各级河湖警长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区内每个湖泊、每条河沟道,在流经区、乡、村都分级分段分片有对应的河湖警长,做到无缝衔接,全面覆盖。自全面成立河湖警长体系以来,全局共排查整治河沟道、湖泊24处,出动警力日常检查、巡逻200余次,有力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维护河湖水域岸线治安秩序良好。红寺堡区公安分局森林和草原派出所认真研究了河湖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治安难点问题,在职责范围内对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协调督导、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坚决防止水环境污染及“四乱”问题与其他社会问题叠加;在重点时段加强巡逻检查频次,强化人员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重拳出击,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与水务局、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加大涉河湖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同时,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累计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2400余份,开展联合宣传活动10余次,宣传受众达3000余人次,进一步强化了辖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切实筑牢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主办:宁夏公安厅 联系电话:6136088 网站标示码:6400000032
Copyright @ 2011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宁ICP备12000307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