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门户网站!
泾源县位于宁夏六盘山东麓,因泾河发源于此而得名,素有“秦风咽喉、关陇要地”美誉。森林覆盖率达到37.4%,是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宁夏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森林水源涵养地。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首批绿色发展优秀县、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等称号。2021年,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泾源县公安局立足生态资源保护实际,全面推行以森林警长制为抓手的生态警务,按照“林长+警长”模式,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的生态资源保护机制,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一、网格化管理实现全域覆盖。制定森林警长制实施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化管理区域,110名森林警长覆盖县、乡(镇)、村三级。组织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协助民警“入格下沉”,加强情报信息收集,联合开展治安巡防,全面提高群防群治的生态保护基层治理能力,做到无死角、全覆盖。
二、专业化引领实现精准打击。紧扣“昆仑”“黄河”等专项行动,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对破坏生态资源领域犯罪活动广辟线索来源、加强研判分析、实现精准打击。近年来,破获涉生态资源刑事案件15起,移交行政主管部门案件线索30余条。其中,“7.28”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列为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先后被公安部、公安厅贺电表扬。
三、常态化联动加强协作配合。与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及相邻公安机关建立情报互通、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共同构建林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2023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5次,联合检查重点行业100余家,开展巡山巡林巡河80余次,巡护长度累计1000余公里,巡护面积100余万亩,排查整治各类隐患50余处。
四、多元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以宣促防”的工作思路,在常规宣传的基础上,通过让群众“看得见、容易懂、记得住、好接受”的方式,利用微信、快手、抖音等媒介,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生态保护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共同保护生态资源安全。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在建设生态文明的伟大进程中,泾源公安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坚决扛起守护生态资源安全的责任,为筑牢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美丽新宁夏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主办:宁夏公安厅 联系电话:6136088 网站标示码:6400000032
Copyright @ 2011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宁ICP备12000307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