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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特别是开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后果加重,造成事故伤亡人员增多。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型汽车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交通事故中,因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近期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高度关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以“文明宁夏 平安出行”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出行”活动,动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支持和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为广大社会群众起到示范引领、表率带动作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倡议:
一、“时时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带头践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车辆、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过街遵守交通信号灯等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二、“紧紧系牢”安全带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驾乘机动车时,除机动车驾驶人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外,包括后排乘客在内的所有乘车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也要系好安全带。
三、“牢牢戴好”安全头盔
骑行戴头盔,安全防意外!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系安全带,是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最后一道安全屏障。在驾乘摩托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佩戴安全防护头盔;驾驶电动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也应增强安全防护意识,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四、“多多提醒”亲朋好友
在以身作则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的同时,要示范引领、劝导提醒家属亲友等身边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带动周围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五、“好好落实”单位责任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督促所属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尤其是各级执法部门,要带头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管好执勤执法人员,切实维护好执法形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路检路查,对发现的公务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大家做起,共同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文明宁夏 平安出行”贡献一份力量!诚挚地期待您的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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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明办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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