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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环节中专家评审工作,长效推进我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队伍建设,响应各单位网络安全建设需求,按照《关于征集第二批宁夏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的通知》(宁公(网安)通〔2022〕17号)《宁夏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组管理办法(试行)》(宁公(网安)通〔2020〕139号)相关要求,自治区等保办在各单位自主推荐基础上,结合个人能力水平、工作经历和网络安全经验等情况,择优选拔、综合审定,现将拟入宁夏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库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任期2年。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22年7月19日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自治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0951—6136385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386号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库人员名单
自治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安厅代章)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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