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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自治区公安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19 05:25  作者:  资料来源:自治区公安厅 打印     收藏

2023年,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逐步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和范围向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公开即服务转变,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执行力和透明度。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推进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依法治区战略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做好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关键节点的集中推介。(责任部门:森林公安局、法制总队及厅属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常态化落实)

(二)围绕公安厅机关建设推进信息公开

2.推动公安立法计划公开,及时发布便民利企措施,抓好立法、执法、普法以及法律服务信息公开。(责任部门:法制总队牵头统筹,政保总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经侦总队、治安总队、防范总队、反恐总队、食药环侦总队、网安总队、交管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禁毒总队、科信总队、森林公安局、石油公安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别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3.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政策公开,详细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的具体内涵和考核方法。(责任部门:法制总队牵头统筹,厅属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常态化落实)

4.深化公共财政事权信息公开,围绕打造高标准高质量

阳光财政,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扎实推进公安厅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在公安厅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公安厅汇总预决算、公安厅本级预决算和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责任部门:警保部及厅属二级预算单位、交管局;完成时限:按照财政厅要求及时公开)

5.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常态公开,定期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和收费标准。(责任部门:出入境管理总队牵头统筹,交管局、制证中心负责;完成时限:及时调整、常态公开)

二、完善政策发布推送和解读咨询机制

(一)规范政策集中发布

6.探索构建公安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梳理核校并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机制。(责任部门:法制总队牵头统筹,治安总队、网安总队、交管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禁毒总队、科信总队、森林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二)扩大政策精准推送

7.打造政策精准推送专题机制,健全完善门户网站专栏,归集展示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含金量足、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责任部门:法制总队牵头统筹,治安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网安总队、交管局、禁毒总队、科信总队等部门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落实)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组织政策进社区”“政策进楼宇”“政策进园区等定向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责任部门:经侦总队、治安总队、刑侦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网安总队、交管局、禁毒总队、森林公安局、石油公安局等执法部门;完成时限:常态化落实)

8.打造政策精准推送接力机制,推动惠企政策直达企业,文件起草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时,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将公开发布的行政文件正式版本连同解读材料通过宁政通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行会协会和产业园区。行会协会和产业园区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跑好政策推送最后一公里(责任部门:经侦总队、治安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网安总队、交管局、法制总队、禁毒总队、森林公安局、石油公安局等部门;完成时限:常态化落实)

(三)推行政策多元解读

9.提升解读质量。文件起草部门要明确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创新特点、新旧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企举措、享受条件和关键词、专有词等解读要素,完善政策库和解读箱,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年内做到图文解读全覆盖、动漫视频占比20%以上。(责任部门:治安总队、网安总队、交管局、法制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禁毒总队、科信总队、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完成时限:常态化落实)

10.注重解读多元。政策文件起草部门要制定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简明问答等解读模板,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安厅门户网站发布,方便社会公众下载查看。针对性辅导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探索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对政策中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审批事项,要组织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责任部门:治安总队、网安总队、交管局、法制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禁毒总队、科信总队、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完成时限:常态化落实)

三、完善决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机制

(一)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

11.统筹做好相关热线电话、内外网厅长信箱、网络征集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工作的具体要求,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责任部门:相关热线电话、内外网“厅长信箱”、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办理由督察总队牵头统筹,厅属有关部门负责;网络征集由具体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负责;完成时限:常态落实,分别按照相关具体时限要求完成

12.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线上办理,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推行在线上线下、PC端手机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可溯。(责任部门:办公室、法制总队按照职责分别牵头落实,厅属有关答复部门负责;完成时限: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要求常态化落实)

13.常态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杂症,推广答复模板,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切实降低纠错率、败诉率。(责任部门:法制总队、办公室按照职责牵头落实,厅属有关答复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常态化落实)

(二)深度推进政府开放

14.持续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全面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每年9月集中组织警营开放活动,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鼓励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警营开放的主题和内容。(责任部门:宣传处牵头落实,厅属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39月底前)

四、完善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管理保障机制

(一)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15.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门户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责任部门:办公室、宣传处、科信总队及厅属有关信息公开部门按照职责牵头落实;完成时限:常态化落实)

16.持续推动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年内公安厅门户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阅读达到100%。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责任部门:科信总队、办公室按照职责牵头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7.以消除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为契机,持续规范公安厅机关网络工作群管理,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有效减轻社会公众和基层部门负担,有效杜绝指尖泄密(责任部门:科信总队、保密办按照职责牵头落实;完成时限:常态化落实)

18.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责任部门:办公室、人训处、治安管理总队、网安总队、交管局、法制总队、警保部、出入境管理总队、禁毒总队、科信总队、森林公安局、制证中心等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职责分别牵头落实;完成时限:常态化落实)

(二)优化考核评估指导

19.根据年度重点任务,以评价实际工作为导向,优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提高考核质效。(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落实;完成时限:常态化落实)

20.组织做好2023年度全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推动评估结果应用,促进年度重点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落实,厅属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根据第三方评估时限适时开展)

21.采取点对点沟通、面对面指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政务公开业务日常指导协调。(责任部门:办公室、督察总队、法制总队按照职责分别牵头落实,厅属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常态化落实)

22.挖掘提炼政务公开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主流媒体推介,着力打造公安政务公开品牌效应,全面宣传公安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责任部门:办公室、督察总队、宣传处按照职责分别牵头落实,厅属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三)督促落实及时公开

23.办公室对照本方案各项年度任务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落实,厅属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24.本方案印发后及时在公安厅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任务落实进展情况纳入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落实,厅属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3720日前公开本方案,20241月底前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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