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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自治区公安厅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补充招聘公告》相关要求,雍凯龙等9名考生经报名、资格复审、政审考察及体检等程序,符合聘用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被举报人的聘用资格。
电话:0951-6136441,传真:0951-6136442。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
邮政编码:750001
附件:自治区公安厅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补充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自治区公安厅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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