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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重磅】沙坡头区丨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出台!

发布日期:2021-11-11 01:05  作者:  资料来源:宁夏禁毒 打印     收藏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根据《禁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沙坡头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经沙坡头区公安分局查证属实后,按照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举报吸毒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每查获一名吸毒人员奖励举报人1000元。

(二)举报在歌舞娱乐等服务场所内聚众滥用毒品线索,公安机关根据线索一次性查获3人以上聚众滥用毒品的,按照每查获一名吸毒人员奖励2000元的标准奖励举报人,最高奖励10万元。

(三)举报毒品犯罪线索的,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毒品案件缴获毒品海洛因数量(不以纯度计)进行奖励。缴获其他种类毒品的,根据公安机关规定的标准换算为海洛因数量,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110克以下(含10克),每案奖励1000元;210-50克(含50克),每案奖励3000元;350-200克(含200克),每案奖励5000元;4200-1000克(含1000克),每案奖励10000元;5.个案缴获毒品海洛因1000克以上的, 按照每克奖励10元的标准奖励举报人,最高奖励10万元。

(四)举报非法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根据缴获数量进行奖励:11000克以下(含1000克),每案奖励3000元;210015000克(含5000克),每案奖励5000元;3500110000克(含10000克),每案奖励10000元;410000克以上,按照每克奖励1元的标准奖励举报人,最高奖励8万元。

(五)举报非法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每查获1吨奖励2000元,最高奖励5万元。

(六)举报非法制造、加工毒品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根据缴获毒品成品和半成品数量,换算为毒品海洛因数量进行奖励;缴获易制毒化学品的,按照每吨奖励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合并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举报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毒线索的,经查证属实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每破获一起案件奖励5000元。

举报电话:0955-7691133  19976566655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禁毒办公室或沙坡头区分局缉毒大队

邮编:755000

 主办:宁夏公安厅 联系电话:6136088 网站标示码:64000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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