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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通缉

协查通报

发布日期:2021-03-30 04:07  作者:事故科  资料来源: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打印     收藏

  3月29日12时17分左右,一名男子驾驶白色众星M6牌电动自行车沿银川清和北街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与业兴巷交叉路口向北30米富宁油漆店(清和北街239号)门前路段处时,与一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受伤、电动自行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弃车离开现场。

 

  现将电动自行车情况以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体貌特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图所示,现向社会各界征集线索,并督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也请广大知情群众积极与兴庆区交警一大队取得联系。

  办案民警

  朱警官:18509514111

  曹警官:17695093210

  值班室电话:0951-672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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