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门户网站!
8月7日10时13分许,一名驾驶人驾驶蓝色三轮电动车,沿海宝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与双福巷交叉路口左转驶入路口人行横道时,遇孙某某沿此人行横道由北向南步行通过路口时发生碰撞,造成孙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驾车驶离现场。
经调取监控,得知逃逸车辆是一辆蓝色电动车。
现向社会各界征集线索,并敦促该三轮电动车驾驶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知情群众请与兴庆区交警一大队取得联系。
办案民警: 张警官 18295180816 杨警官 13079501000
主办:宁夏公安厅 联系电话:6136088 网站标示码:6400000032
Copyright @ 2011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宁ICP备12000307号|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