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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宁夏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28项措施

发布日期:2023-03-15 10:30  作者:  资料来源: 打印     收藏

索引号: 640000006/2023-0000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责任部门: 公安厅法制总队

成文时间: 2023-03-15

标题: 宁夏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28项措施

发布时间: 2023-03-15

发文字号: 宁公发〔2023〕2号

有效性: 有效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公安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活力和秩序、服务和监管,全方位提质升级服务保障企业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优化提升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聚力“扩”,扩容公安政务服务“网上办”功能,不断扩展公安政务服务新领域、新模式。聚力“减”,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努力给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利、更满意的公安政务服务。

1.拓展涉企服务一网通办”“随时可办在“宁警通”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开通法人事项专栏,实现企业办理事项一键导入、快捷办理。2023年3月底前,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线上申请功能,公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查询条件的单位,可在线向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由公安机关核查后出具结果。持续深化“365天×24小时”政务服务,公安窗口全天候受理办理涉企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服务。

2.开启招才引智绿色通道服务。助力“才聚宁夏1134”行动,为在宁长期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容缺受理、急事急办、送证上门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依法予以签发5年期工作类居留许可,签发时限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

3.进一步优化企业走出去服务。为我区赴海外投资项目、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的“绿名单”企业,推出“减免审查、优化流程、缩短时限”的出境便利举措,对“绿名单”企业办理证件时限由原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提供12367出入境热线服务,全区出入境窗口“一号接听、接听即办、一办到底、办结反馈”,全天候接受企业群众出入境业务咨询、评价和监督。

4.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驾驶证业务。境外中国公民因故无法回国(入境)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境外中国公民因故无法于2023年底前回国(入境),导致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补办手续,恢复驾驶资格。境外中国公民回国(入境)后持境外驾驶证办理换领中国驾驶证,境外驾驶证有效期逾期未超过6个月的,可正常申请换领中国驾驶证。

5.实施网络安全121服务机制。通过1个电话热线(0951-6136385)、2个外脑智库(“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库”“网络安全通报机制专家库”)、1个上门服务活动(网络安全“进企业”),实时为企业提供网络安全政策咨询答疑、专家技术指导等,定期为辖区重点企业解读网络安全“四法一条例一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加强对新型互联网企业精准服务。

6.推行开具户籍类证明全区通办2023年3月起,区内公民申请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业务的,经公安网查实,可以在全区任意户籍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开具。

7.实现户籍迁入业务全国跨省通办2023年3月起,公民办理跨省户籍迁入业务的,可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直接办理,申请人无需再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8.推行保安服务许可容缺办理和保安员考试上门送考申请人申办保安服务许可业务,符合基本条件但非主审要件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申请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或完善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可先行予以办理。保安服务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企业、保安服务公司批量申请保安员证考试的,公安机关可以组织上门送考。

二、着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围绕服务和保障“六新六特六优”等重点产业发展,立足行政管理和刑事司法双职能,紧盯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的违法犯罪,高效打击、标本兼治,有力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经营,着力创新完善“免打扰”式服务监管模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9.严打涉企突出违法犯罪加大追赃挽损。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法经营、“围标串标”等各类涉企经济犯罪,专项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打击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强买强卖、暴力和软暴力讨债、非法阻工扰序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犯罪,最大程度为企业追赃挽损,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0.强化涉企知识产权保护源头防治。在线上平台建立虚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在重点园区建立实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加强法律政策供给,维护企业创新动力和品牌权益,提升源头防治水平。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

11.优化旅馆和民宿服务管理。助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全面落实特种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对申请准入的市场主体及时开展信息核查,提升审批和核查效率。民宿行业监管更加包容审慎,对符合旅馆业设立登记条件的民宿依法办理证照。指导乡村民宿通过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二维码等线上方式,落实旅客住宿实名登记、访客管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等治安管理制度,引导民宿行业规范发展,保障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12.推行无感式非现场监督管理。规范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优化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依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非必要不“打扰”企业。依托宁夏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将属地备案企业网站纳入监测范围,实时安全巡查,及时预警提示,指导企业防范和消除网络安全隐患。

三、有力强化护企安企的安全治理环境。充分发挥平安宁夏建设主力军作用,着力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大预警预测预防,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常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增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意识和能力,全力为企业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

13.常态开展涉企风险预警提示。定期开展涉企警情案件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涉企警情案件发生规律和异常态势,向企业精准推送防范非法投融资、合同诈骗、侵犯商业秘密、网络安全漏洞隐患和数据风险等预警信息,提升企业防范意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14.精准推进涉企反诈治理。适时组织对企业财会人员进行反诈教育培训,提升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持续严厉打击涉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时止付冻结涉案资金,加快涉案资金返还,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利。

15.加大企业周边人防物防技防。指导推动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在周边安装摄像头、报警器等智能设备,提升信息化智能化防控能力。加强对重点企业周边巡逻防控,定期开展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提升企业整体防控能力。

16.实施护航空港行动有力保障旅客安全出行和银川机场四期建设,借助空港立体化平台项目,实现智能预警、数据分析,向企业推送施工安全隐患提示、车辆审验提醒、通行证办理信息,提升信息化治安管理水平,帮助企业提升安全运营管理效率,及时有效防范违法犯罪活动。

17.实施油区千井管护计划护航油区企业发展,分片区制作作业区油井导航图,建立警员联系片区机制,精准快速出警,组建“村村联动”网格员队伍,服务触角向油田各作业区延伸,全力保障企业生产作业安全。

四、积极提供保通保畅的交通安全环境。持续优化“车驾管”便企服务,着力“放”,依法依规放开限制,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群众出行。着力“通”,放宽城市道路通行限制,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优化提升道路安全通行效率。

18.延伸下放大货车注册登记业务。在向盐池县车管所下放大货车注册登记业务的基础上,2023年6月30日前,向符合条件的银川市灵武市车管所、石嘴山市平罗县车管所、中卫市海原县、中宁县车管所延伸下放大货车注册登记业务,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在家门口办理大货车注册登记。

19.开通货车电子通行码绿色通道全面推动利用“交管12123”APP及五市交警微信公众号渠道申请、发放城市货车电子通行码。进一步缩减城市货车电子通行码核发反馈时限,自2023年3月1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动申领城市货车临时通行码(有效期不超过7日)的,由原来的无审核时限要求,改为一律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或反馈不予核发结果。自2023年6月30日起,对申请在市域范围跨城区、跨县区通行的,实行城市货车通行码“一站式”申领、市内“一码通用”,无需分别申请办理。

五、切实构建公正包容的柔性执法环境。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加快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大力推行审慎包容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坚持法、理、情相统一,努力实现最佳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20.强力开展涉企案件积案清理。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企业被侵害案件,挂牌督办一批涉企积案,提高涉企办案质效,推动涉企积案“清零”。开通涉企案件受案“绿色通道”,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迅速告知企业并提供处置建议。

21.稳慎办理涉企经济案件。依法审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涉财产强制性措施,对依法确需采取羁押措施的,由集体审议研究决定;对企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审核;对与案件无关的财产、账户、资金等,在查明后3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22.推行包容审慎执法。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执行基准,依法编制《公安行政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向社会公布“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情形,能采取批评教育手段达到执法目的的,不予行政处罚,在执法中更加突出提醒纠正和帮扶引导,加大包容审慎执法力度。

六、助推创建诚信友善的社会信用环境。着眼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和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积极参与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安机关带头守信践诺,健全推行信用承诺制度,规范“双公示”机制运行,努力实现公安行政管理效能和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双提升”。

23.深化信用承诺制度推广。优化落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告知承诺制”,加大政策解读和办事引导,提升核查效率,助力企业快速经营运行。

24.纵深推进双公示制度落实。编制《全区公安机关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规范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推动公安涉企执法信息与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对未发生违法行为、信用良好的互联网、交通运输等企业办理备案、审验等业务畅通“绿色通道”。向社会公开企业违法行为处罚信息,企业申请修复信用的,公安机关按程序及时进行审核,协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实现依法监管和助企发展双重效果。

25.常态化开展公安机关涉企收费清理。积极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梳理公安机关涉企缓缴、免缴或降低收费等措施并严格执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照现有收费政策和收费项目清单,定期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清理。

七、大力营造改革引领的创新实干环境。提升站位,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全警全力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求真务实,紧扣公安职责改革创新,健全优化警企联系机制,按需动态出台利企惠企政策措施,激发和汇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安力量。

26.固化优化企业警长联系机制。全面落实公安机关加强警企共建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健全完善符合本地特色的联系模式,动态调整结对名单,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紧扣公安机关职责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

27.集约优化警企服务站点。集约线下服务站点,统筹社区警务室、经侦警企联络站、知识产权保护站、网安警务室等资源共建共享,提升服务企业质效。扩容线上服务载体,依托“宁警通”“法治营商环境”功能,有序推进“云上联络站”建设,精准向企业推送法律政策、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

28.建立亲清警企关系负面清单。明确警企交往定位,厘清警企交往界限,依法划定与企业交往中“可为”的行为范围及“不可为”的行为禁区,构建“亲清”警企关系。畅通涉企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回应企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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