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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行见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3 03:25  作者:  资料来源: 打印     收藏

索引号: 640000006/2024-0000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责任部门: 公安厅法制总队

成文时间: 2024-04-23

标题: 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行见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3

发文字号: 宁公法通〔2024〕2号

有效性: 有效

五市公安局,厅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纵深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安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行见效工作方案》,现予印发,同时发布2024年上半年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见行见效任务措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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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行见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公安部《2024年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重点任务》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推动实现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公安厅决定,2024年在全区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行见效措施,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聚焦引领发展,服务保障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

1.优化户籍管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完善以经常居住地为基础的新型人口登记制度,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在社区(村)居委会设立集体户,方便人员落户。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充分保障城镇非户籍人口平等享受社会基本公共服务。 

2.优化招才引智服务。20243月前实现在宁夏政务服务领域推行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便利化应用,向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发放永久居留身份证五星卡。联合外专部门建立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许可两证办理审批绿色通道

3.全力守护生态环境安全。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1+4”系列文件部署,组织实施昆仑春风等系列专项行动,深化河湖警长、森林警长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更好推动协同治理。深化油区千井管护计划,开展打击涉油气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助力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

4.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部署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公安10个重点事项任务,研究推出第一批公安机关内部警种联办一件事,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梳理机制和常态推进机制,实现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

二、创新优化服务,营造高效顺畅办事环境

5.构建公安政务服务一体化体系。建立健全公安政务服务标准规范,更新调整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公共服务、综合监管等各类行政管理服务清单,细化完善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推动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办理。强化公安政务服务数据赋能,升级宁夏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研发临时身份证明等8类电子证明证照,新建统一申报、统一表单等8个应用支撑,推进数据共享应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6.试行居住证电子化改革。以公安厅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依托,研发上线电子居住证。积极协调教育、人社、卫健、民政、住建等部门探索建立区内电子居住证应用场景,实现居住证信息区内部门之间互通互认、共享应用。

7.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因地制宜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安专区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不具备单独设置条件的积极推进相关功能融入本级大厅综合设置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时受理企业群众投诉意见,集中解决企业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最大限度疏解办事堵点难点,推动难事好办、特事特办、协同速办,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

8.试点建设派出所综合窗口。围绕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在银川市试点推行派出所综窗改革,按需在具备条件的派出所设置公安综合服务窗口,打造形成多警种分枢纽,集中一站式提供户籍、治安、交管等高频事项办理,方便群众就近办、一次办。

9.深化保安监管改革。在全区推行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审批许可(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外资保安服务公司除外)、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保安员证核发3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开展全区保安企业体检行动

10.推出出入境便利签举措。健全完善企业出入境绿名单制度,经前置审核后对绿名单企业办理港澳证件的签注签发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区内企业外省户籍人员办理护照的,办证时限由全国通办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创新推出企业出入境服务便利签举措,面向重点行业企业提供定制服务,推广上门办、指导办、提前办、即时办等助企便民举措,实现我区企业办理港澳证件签注签发即办即批,即批即领,为企业商务快出快进提供更大助力。

11.放宽货车通行权限。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政策,20246月底前,全区范围内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以及皮卡车在城区道路不限行。

12.延伸下放中型客车注册登记业务。20244月底前,向海原、中宁车管所下放中型客车注册登记业务权限,6月底前,向灵武车管所下放中型客车注册登记业务权限,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理。

13.优化警企联系机制。持续优化企业警长常态联系机制,动态更新结对包联名单,强化月度、季度、年度任务落实,及时收集和专题研究需要公安厅层面解决的问题,积极回应企业诉求期待。依托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搭建企业诉求直通车,在各级公安政务服务窗口设置企业窗口,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组织开展企业警长典型案例评选及经验推广。

三、强化整体施治,不断优化社会治理能力

14.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危爆物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工作,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所属车辆的交通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监管。持续抓好大型营业性演出、其他节庆活动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私人影院、3D打印等新业态管理。强化监管工作信息化支撑,推进源头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

15.协同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任务,围绕公路运输车辆成品油流通新型文化娱乐重点监管领域,协同开展综合监管工作,全面做好联合任务受领、专项事项检查、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监管信息共享等工作,推行无事不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监管效能。

16.深化城市交通精细治理。深入推进城市交通精细化治理提升行动,实施重点区域交通综合治理。完善重点隐患车辆精准查缉勤务模式,完善恶劣天气一路三方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应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促进网约车、网络货运等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17.健全交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开展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路段治理攻坚,推动飙车炸街”“两牌一证等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常态化,针对性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要时段、重点区域公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18.实行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20245月底前,全区全面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应用,实现基于视频通话技术开展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工作。

四、专业聚力攻坚,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9.深入推进百千万培训计划。分级分类为百家商会协会、千名企业负责人、万名企业财务人员开展普法讲座,全面提升企业内防犯罪、外防侵权的意识和能力。

20.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密切与地方金融管理、国家金融监管、人民银行、证监等金融监管部门协作,聚焦假币、信用卡、洗钱、证券、银行信贷、商业保险等金融犯罪高发领域,因地因时开展集群打击、专案攻坚、源头整治,不断提升专业化、集约化、链条化打击水平,全力维护我区金融领域秩序。

21.强化金融风险摸底排查。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全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对发现问题的公司企业及时取缔处理,形成强大震慑力,坚决将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深化两书一单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备案单、风险提示书、风险防范建议书,针对金融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22.开展涉企积案清理攻坚。开展全区公安机关积案清理攻坚行动,围绕涉企积案,重点清理串通投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9类刑事案件和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6类行政案件,做到一案一策、应清尽清,依法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五、规范涉企执法,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3.严禁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研究准确把握刑事介入和企业自我调节、规范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工作意见,明确民事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推进和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健全办理涉民营企业重大犯罪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工作机制,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24.审慎适用涉产权强制性措施。定期梳理企业对公账户白名单,审慎采取冻结、止付措施。推行对涉案企业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集体审议制度,依托资金查控预警监测系统,对使用资金查控平台冻结手段进行常态化执法监督。实行三级审核制和法制业务双领导审核制,依法规范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25.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按照《全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部署,4月至6月集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重点督查和清理涉企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不依法开展许可审批、不依法推行告知承诺制、涉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多头重复检查、推诿不作为、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等问题,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26.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聚焦接报案与立案不规范、调查取证不规范、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涉案财物的控制和处置不规范、异地办案不规范等问题,全盘起底自查,严肃查纠整改,完善制度规范和监督问责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六、完善工作体系,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效能

27.建立“1+11+N”工作体系。建立公安厅法制总队牵头,经侦、治安、刑侦、食药环侦、网安、机场公安、交管、出入境管理、禁毒、森林公安、石油公安等11个部门条线主抓,市县公安机关属地落实的全区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工作会商研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一体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

28.精准投放小切口措施。结合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要求,公安厅每半年研究推出一批企业群众期盼度高、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切合地区实情、具备推行条件的小切口小快灵措施,集中向社会发布。4月底前发布《2024年上半年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见行见效措施项目清单》,相关责任单位按照任务要求抓好推进落实。各警种和五市公安机关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731日前研究提报下半年具体措施项目,公安厅集中对外发布。

29.提升企业主体满意度。加强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培育和品牌塑造,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应用创新性成果,为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探索更多有益经验。加强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充分运用警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网站、融媒体等多种渠道载体开展宣传,让更多的企业群众享受到改革红利。建立公安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公安执法满意度测评和公安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全方位感知企业体验度,对标改进工作,助力扩大营商环境建设的引领作用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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