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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公开

森林公安局贺兰山分局联合多部门开展执法宣传活动迎接首个“8.15全国生态日”

发布日期:2023-08-18 05:25  作者:  资料来源: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局 打印     收藏

“8.15全国生态日”当天,森林公安局贺兰山分局联合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贺兰山区管理局、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西夏区市场监管局、贺兰山森林公园、大武口森林公园等单位(企业),在贺兰山保护区的旅游景区、重点单位(场所)开展生态普法宣传活动,迎接首个“8.15全国生态日”的到来。民警们耐心向群众讲解“8.15全国生态日”的重大意义,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生态资源安全。

凝聚思想共识,掀起宣讲热潮。活动中,多部门在贺兰山、大武口两家森林公园内,开展了宣传启动仪式、志愿者签名活动,公布了涉生态领域监督举报电话。森林公安民警向群众详细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检察官向现场游客介绍着近年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典型判决案例,林政执法人员向群众发放了相关宣传单,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态保护,守护绿水青山,营造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强化联席机制,广纳环保良策。期间,各部门共同分析研判了当前贺兰山生态环境安全风险及各方在行政执法与刑事诉讼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对各方信息共享、提前介入、规范执法、联合打击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各方表示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一盘棋”思想,持续深化“林长+森林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尽快建立生态领域执法联席会议机制,推进“联席会议+联合作战”打击整治模式。

推动联合执法,共筑安全防线。活动当晚,为有效提升生态保护力度,多部门在贺兰山沿线榆树沟、马莲口、石炭井、红果子等地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入山、盗采滥挖、非法捕抓蝎子等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车辆42台次,执法人员164人次,巡查易盗易采煤矿区域2处,说服劝返擅自进入保护区人员26人,批评教育6人次,收缴非法捕蝎工具(灯具、镊子、装蝎子塑料瓶)14件。

通过开展“8.15全国生态日”宣传和联合行动,增强了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形成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执法打击合力,引导更多人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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