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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规定》是国务院部署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以来,首个在省级层面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以地方立法形式,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和相关通行保障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助于解决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和日常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意义。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推动。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立法工作,张雨浦主席、冼国义副主席多次听取汇报,专门就电动自行车立法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推进。2023年底,自治区人大、政府分别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白尚成副主任重点关注、积极协调、指导推动。自治区人大、政府成立由沈左权副主任、冼国义副主席任双组长的立法工作专班,并分别带队开展电动自行车立法调研。在《规定》的制定过程中,冼国义副主席多次召开立法专题会议、部门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分歧。自治区公安厅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积极和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沟通对接,特别是进入人大审议阶段后,按照自治区领导要求认真分析研究,积极汇报、沟通、协调,在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头盔佩戴、充电停放等条款取得突破,并顺利通过二审和最终表决。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规定》起草过程中,立法工作专班按照“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思路,系统梳理我区电动车辆管理手段和政策依据,准确掌握管理难点和突出问题。按照“一事一策”的方式,针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则、地下室半地下室用建筑架空层充电停放安全隐患、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以及涉及停放难、充电贵、非法拼加改等突出问题,先后开展13轮次区内外立法调研,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学习外省市借鉴先进经验,充分考量安全和便民突出矛盾,科学合理确定具体规定。
三、坚持民主立法,广泛征集意见。立法工作专班坚持贯彻以“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持科学严谨、广纳民意的的工作态度,3次挂网征求社会意见,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企业行业、基层群众会商座谈,直接听取企业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000余条,涵盖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多个方面,是近年来全区征求意见最广、收集意见最多的立法草案。立法工作专班严格按照立法程序操作执行,从起草到审议阶段,综合运用所有立法措施,先后10余次组织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众听证、网络问卷调查等多种评估论证方式,对《规定》进行分析和评估,力求每个环节严谨细致,体现了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实质,保障了立法质效。
四、突出安全理念,保障生命安全。一是重点强调通行规范。《规定》明确了通行规定及禁止行为,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对通行规则进行明确和细化,为电动自行车出行提供基本遵循,着重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有关电动自行车拼装、更换电池、加装车蓬雨棚等问题,为群众提供明确指引。二是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规定》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三是强调头盔重要性。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骑行人或搭载人的死亡率,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规定》明确规定驾驶人和搭载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五、强化配套建设,保障群众利益。一是完善道路通行设施建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城市道路建设标准和规范,规划和建设非机动车道。鼓励有条件的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镇过境段设置非机动车道,进一步完善道路条件。二是加强停放场所及充换电设施建设。明确政府应当制定并实施电动自行车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加大对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的投入。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和办公单位按要求建设停放场所、充电设施。三是保障充电费用。明确居民住宅小区的集中充电设施用电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充电服务费按照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合理确定,充分回应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难、充电贵等民生问题。
六、加强部门协作,破解管理难题。一是明确部门职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要求依据职责共同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加强企业管理。《规定》分别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者、销售者规定了相应的责任义务,填补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产品强制性认证、电池回收等环节的管理漏洞。三是实施过渡期管理。规定要求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设置过渡期,过渡期间,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悬挂临时号牌,按照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逐步引导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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