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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治安支队,治安总队:
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4号
公安厅法制总队
2019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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