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门户网站!
关于印发《宁夏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便民利企14项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厅属各单位:
《宁夏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便民利企14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经厅党委会研究同意,并向社会发布,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措施》是厅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力回应新时期企业和群众对公安工作新期盼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措施》出台的重要意义,组织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对接协调,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强化执行,确保效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措施》内容,逐一梳理认领任务。厅属各部门要加强对下指导,密切跟踪掌握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各地督察部门要对《措施》落实情况持续跟进督导,强化执行力,兑现服务承诺,确保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体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成果,体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精心策划,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消息,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避免“一阵风”“走过场”,将《措施》宣传融入到常规的宣传工作当中,不断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
各地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警种沟通解决。
自治区公安厅
2019年8月1日
主办:宁夏公安厅 联系电话:6136088 网站标示码:6400000032
Copyright @ 2011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宁ICP备12000307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