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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安厅关于临时管控部分易制毒化学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09-20 09:26  作者:  资料来源: 打印     收藏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活动将于国庆节期间在北京举行,为确保庆祝活动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宁夏公安厅决定对高锰酸钾、硫酸、盐酸、丙酮4种涉爆易制毒化学品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自2019年9月29日18时至10月7日24时,全区将暂停高锰酸钾、硫酸、盐酸、丙酮4种涉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目的地、途径地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的运输备案证明工作。对前期已经批准,且在上述期间运输的,相关企业要停止运输或按规定调整运输路线。特殊紧急情况确需运输的,须报经宁夏公安厅同意。

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向各企业宣传通告内容,做好有关工作并及时向公安厅报告情况。

宁夏公安厅

2019年9月20日

 主办:宁夏公安厅 联系电话:6136088 网站标示码:64000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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