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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厅起草《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25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9-17 12:47  作者:  资料来源:自治区公安厅 打印     收藏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公安厅研究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25条措施》。 现将有关政策说明如下:     

一、《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25条措施》的制订背景及过程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安部《关于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6项措施》的要求,公安厅在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改革措施,起草《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25条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区“放管服”改革,创新了互联网+公安政务治安管理业务服务管理工作模式,征求基层的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完善形成了《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25条措施》  

二、《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25条措施》的制订依据和主要内容  

《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25条措施》的制定依据主要是:《关于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6项措施》和公安部2019年发布的不再提供和取消内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通知。  

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优化户政管理。依据公安部相关政策优化了8项户政工作。1、区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2、全面设立社区公共户口;3、全面解决无户人员落户;4、全面下放行政审批权限;5、畅通户口办理监督渠道;6、缩短户籍业务办理时限;7、改进行政缴费支付方式;8、开通“互联网+户政”服务。      

(二)创新服务方式。为进一步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创新了工作方式13项。1、首次办证“不收费用”;2、全面实行“三项制度”;3、全面开展村级代办业务;4、开通办证“绿色通道”; 5、办证照片“优选复用”6到期换证“温馨提示”。7、证件办理“自助服务”;8、上门服务“特殊群体”。9、全面缩短“办证周期”;10、提供办证“进度查询”;11、全面优化“邮政速递”12、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12、放宽居住证“申办门槛”。      

(三)规范出具证明。按照公安部2019年发布的不再提供和取消内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通知,治安总队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和取消了13项治安政务服务事项企业、群众提供的相关证明事项的材料。1、申请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中的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2、申请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中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3、娱乐场所备案中,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4、申请枪支(弹药)运输许可中的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公安部批准文件和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指定单位出具的提货通知;5、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中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 6、爆破作业人员许可中的无犯罪、涉恐、吸毒记录证明;7、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核发中的无犯罪记录证明;8、申请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时证明技术负责人从事技术管理经历中的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燃放作业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户政方面: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中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9、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中单位证明;10、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中暂住证明;11、办理出租房屋出租人治安登记中,房屋在权证、其它合法证明、户口薄;12、儿童福利机构申请办理被捡拾育婴(儿童)户籍登记中的育婴捡拾证明;13、 身份证业务异地办理中的居民户口薄    

三、《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25条措施》的主要特点  

公安厅按照国家、公安部及自治区政府等部门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研究出台政策,深化推进互联网+公安服务管理工作的完善和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服务“堵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公平、公众、便捷地享受各项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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