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18年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18-12-19 06:24  作者:  资料来源: 打印     收藏

 

  近年来,自治区公安厅按照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以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为总目标,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布局谋划、高标准推进,全面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推动公安工作的创新发展和维护民族地区的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立足“三个强化”,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全局性、长远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推动,确保全区公安机关法治政府各项任务扎实有效推进。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全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实施意见》,对法治公安建设任务进行长远规划布局。成立了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全区公安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严格、公正开展执法工作。二是强化任务落实。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方案,对各部门、各警种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工,逐项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落实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坚持按月通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切实做到重点明确,进展明晰,考核有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高效优质完成。三是强化示范引领。2017619日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现场推进会在我区举行,我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绩得到公安部的肯定和兄弟省区的认可。20182月,公安厅被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正式命名为执法示范创建单位,并在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得到自治区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201888日,第四届中马禁毒合作会议在宁夏召开,马来西亚皇家肃毒局代表团实地观摩了我区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禁毒宣传警示教育基地,对我区禁毒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建立完善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运行机制

 

  始终注重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为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推行重大决策事项法治化。制定《宁夏公安机关重大事项决策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公安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将公安机关地方立法、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以及核心层运行机制的规范化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工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凡公安厅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公安厅党委会或厅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建立了公安厅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聘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专家和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二是坚持把社会治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积极推动自治区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打击意图制造事端危害社会稳定违法犯罪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依法办理涉嫌恶意欠薪非法讨薪违法犯罪案件指导意见》等多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社会治理、打击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全区公安机关在各级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完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并及时公布。公安厅及时制定了职权运行流程图,推行执法公开双清单制度,公布公开和不公开事项,明确公开程序和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使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始终处于“阳光”之下。制定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定》《现场执法标准》等执法勤务制度60多项,从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审批管理、量罚标准等方面入手,明确操作规范,固化执法流程,努力从细节提升执法水平。制定完善《刑事案件证据指引》等执法标准,规范常见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保存、审查和运用。开展重点执法制度执行效果评估,对公安厅各项规范性文件和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以废、改、立活动的扎实开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体系的科学构建。四是严格落实普法学法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制定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将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公安民警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发展训练的重要内容,强化执法实战培训,完善法律规定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机制,增强法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高民警法律素质。

 

  三、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积极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零容忍”“零懈怠”“零差错”的高标准严要求,精准情报预警,强化专案侦察,防范风险隐患,有力维护了全区大局持续稳定。一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利用执法记录设备,对民警接处警、当场盘问、检查,现场勘验、检查、搜查、辨认等执法办案活动,对涉案财物现场采取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等措施,当场查处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等行政违法行为,现场调解、处置重大突发事等重要环节全部进行执法记录,从而规范公安民警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过程监督管理,维护当事人和公安民警合法权益。二是完善案件审核机制。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案件“四级审核”制度,由办案单位法制员、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局领导逐级从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4个方面对每一起案件进行审核,从源头和程序上确保案件的质量。三是建立专家顾问咨询机制。聘请了知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成立了执法委员会,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为公安机关依法决策、制度制定、疑难复杂案件定性处理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强化监督措施,提升执法效能。借助网上执法办案、监督考评系统,实现全部案件100%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全面加强受立案监督通过执法办案平台对全区各类警情、行政、刑事案件进行巡查,切实做到有警必出、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查案必督、结果公开的案件办理监督机制。建立“无缝隙”的考核模式,将执法办案、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开、涉案财物管理、接处警及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等全部执法环节纳入执法考核,推动整体执法质量的提高。全面加强涉案财物管理运用“条形码”技术,制作涉案财物“一案一档、一物一号”的电子化清单,对涉案财物实行档案化、户籍化管理,实现涉案财物与案件办理同步的信息化、流程化管理。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今年以来,公安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其中维持3起,相关人员出庭应诉率达100%五是警务辅助人员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公安厅推动自治区政府研究出台了《宁夏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办法》,形成了以《办法》为统领,以职业保障、招聘管理、表彰奖励等制度为支撑的“1+6”制度体系。严格警务辅助人员入口关,警务辅助人员素质明显提升,辅警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四、创新执法管理模式,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始终坚持科技引领、示范创新、服务基层、服务实战,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禁毒示范创建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双百工程”,形成吸毒人员查处、强戒、康复、帮扶无缝衔接的全流程动态化管理服务模式,形成覆盖1300余所学校、85.6万余名学生“互联网+校园禁毒教育”模式。全区现有吸毒人员降幅达到13.5%,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提升到98%以上,三年戒断巩固率上升至46%,戒断三年未复吸人数增长28%,就业扶持率保持在90%以上,新增吸毒人员增速从高峰期的21.5%降至2.6%的历史最低水平,实现了毒情形势的历史性拐点。二是交巡警改革工作全面推开。按照改革进度,交巡警改革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重点车辆隐患清零、交通违法清零,危险路段治理率达到55%,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8.79%,较大以上事故同比下降50%,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三是信息化驱动法治政府建设打开新局面。2012年实现全区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的基础上,整合执法办案、执法监督、执法档案、案管系统、视音频管理等5个子系统升级为执法综合平台,实现所有案件100%网上办理、100%网上审批、100%网上监督的工作格局。完成执法综合平台与自治区政法网政法协同办案平台的对接,统一数据项标准,设置单点登录。全区各级公安机关219个办案区全部完成智能化改造,严格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实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全流程、无死角视频监控,杜绝了执法不规范、刑讯逼供等问题的发生。完成执法办案区890套笔录语音智能转写系统建设,成为全国首个全域范围建设应用的省份。通过语音采集设备,实现询问、讯问全程语音转写,快速摘录提取辅助民警整理询问、讯问笔录,笔录网络在线随时随地调用,个性化笔录“私人订制”,解决了笔录漏记、错记以及同步录音录像回溯监督难、单机笔录无法跨区域调用等问题,民警笔录制作有了新助手。及时研发了移动执法办案APP系统,实现民警通过移动警务通手机随时录入案件信息、在线阅览、审核审批、案件现场拍照上传等功能,传统办案正在向移动警务“公安网+”时代迈进。四是“一村(社区)一警”社区警务工作落地见效。在全区建成规范化社区警务室433个,建立警务联系点(站)1144个,配备社区民警845人、社区辅警1022人、禁毒专干1143人、人民调解员1484人、社区网格员3668人、治保人员7042人、警务联络员3402人,“1+X+N”社区工作模式全面铺开。“微警务”新型警务手段在全区社区民警中得到普及。截止目前,全区社区民警、辅警建立工作微信群3747个,联系服务群众37.7万人;建立微信公众平台98个,关注群众33.5万人。累计发布预警和防范提示信息8万余条,宣传政策2.1万余次,在线回复群众咨询1.5万余次,帮助903名走失儿童、老人、精神智障患者找到家人,帮助群众找到走失牲畜1134头,预防发生治安案件1207起。在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探索新形势下群防群治新机制新模式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探索出一批突出做法和先进经验。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不见面、马上办”,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近两年来,宁夏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公安部部署要求,把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先手棋”,紧紧扭住转变职能这个“牛鼻子”,扎实做好“放管服”这篇大文章,以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精准简政放权。公安厅层面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和清理,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84项,全部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一个平台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实现了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两个50%的压缩目标,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立足监管破题。针对企业办事需求,开通提前预约、集中办理、特事特办等绿色通道,降低企业赴港澳商务备案标准,完成了3544个单位备案。针对大中型运输企业的业务需求,设置预约窗口,实行大中型运输企业办理车驾管业务预约服务,为大中型企业B类以上准驾车型驾驶人集中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出国(境)证件申办业务基本实现了网上“一次性”预约、网下“一站式”受理,全程“一条龙”审批,截止目前,全区自助受理业务18800件,制发证件63850件,实现申请人24小时随时取证和港澳台再次签注“即办即走”的便民服务模式。三是“互联网+交管服务”平台受欢迎。最大限度地将管理服务与群众需求结合,提供了考试自主预约、办牌、违法处理、信息查询等10大类131项业务服务,累计注册用户79.97万人,占全区汽车驾驶人的69.5%,实现免费推送交通违法,机动车和驾驶证临界告知、逾期告知,驾驶安全注意事项等45项短信告知服务,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打造成全区政务服务应用最好的平台之一,在公安部综合排名中位于全国前列,最好成绩跻身第4名。四是公安行政管理实现变革。把“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作为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服务发展的突破口,围绕统一标准、统一部署、统一建设的思路和全业务整体覆盖、全窗口上线办事、全流程扁平服务的目标,整合了14个业务警种系统、5个社会系统,涵盖户籍业务事项办理、交管车驾管业务办理等288项网上服务事项。公安厅与中国邮政集团宁夏分公司签订协议,享受EMS快递服务,145项事项可实现全程“零跑腿”,其余事项通过在线咨询、在线预约、在线审核等方式,均可实现“就跑一次”,不见面审批比例达到80.6%。平台将于9月中旬正式上线,将为全区680万回汉群众提供“一对一”“零距离”的高效、方便、快捷的公安网上服务。

 

 六、始终将纪律要求贯穿始终,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指引,坚持一手抓前线、一手抓后方,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全力打造新时期过硬公安队伍,为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将纪律规矩挺在前。出台《全区公安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实施意见》和全区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八条禁令,整合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大监督”格局,聚焦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的“热点岗位”,全面实施常态巡视、重点审计、后进约谈等硬性措施,推动“12389”举报电话入驻所有窗口单位,建立民警违法违纪曝光台,持续释放出从严治警的强大威力。二是推行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实行《全区公安机关干部能上能下实施意见》,用足常态巡查、重点审计、后进约谈等硬招实举,抓在日常、抓在经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三是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坚决纠正接处警、受立案不及时、办事拖拉刁难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软作为问题。强化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加强日常督导检查,严防执法安全事故。开展执法巡查,加强对警情、案件、场所、财物、卷宗等要素的全流程管理,将厅属执法办案单位纳入巡查范围,实现执法监督全覆盖。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三个清单”,整改本单位治党治警存在的问题。坚持对厅机关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对公安厅及市县公安机关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七、坚持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自治区公安厅持续加大执法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执法公开长效机制、常态化机制和重大执法信息及时发布机制,促进执法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强力组织保障。成立领导机构,按照“党委领导,办公室主抓,部门分工落实”的原则,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安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重要政策解读及公文公开属性工作规定,明确职责任务,细化任务措施。二是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明确“五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等,编制完成公安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上网公开。根据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及职能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群众查阅了解政府信息。三是依托“双微”新媒体,打造公开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新媒体独特优势,加大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载体运用,“平安宁夏”矩阵入驻今日头条,实现内处捆绑、上下联运的矩阵效用,有效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对多场重要会议活动进行视频直播,每场围观网民超过10万人次。四是积极推行治安行政案件阳光联调机制。鼓励基层公安机关对符合《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条件的治安案件通过调解结案,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宁夏公安机关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治安行政案件工作规范(试行)》实施,对简单治安案件由1名民警现场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减轻基层工作压力,提升办案效率。

 

  下一步,公安厅将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引,用“十个坚持”“七项要点”树立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在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引领上下功夫,全面推进宁夏法治公安建设再上新层次。

 

                       

  

                                                          自治区公安厅

 

                                                          20181217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宁夏公安厅 联系电话:6136088 网站标示码:6400000032

Copyright @ 2011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宁ICP备12000307号|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37号